关于印发全省第八届(2000-2002年度)创建文明城市、县城(区)、行业工作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文明委,省创建文明行业各参赛行业主管部门,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第八届(2000-200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命名表彰活动的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02]166号)精神,省文明委将于今年底至明年初对全省第八届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区)、文明行业工作进行考评。为了做好迎评工作,现将考评实施方案下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以实际行动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把我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推向新的高潮。
                     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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