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地处闽江口南岸,是全省著名的侨乡。全市面积658平方公里,总人口68万人,辖16个镇、2个乡、260个村居,旅居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约40万人。近年来,长乐市始终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牢牢把握发展这一主题,围绕“经济争强、环境争优、文明争先”这一目标,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努力实现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同频共振,共同提高。全市经济实力连续八年保持全省十强县(市)行列,特别是去年以来,大力开发“民本经济”,积极实施“长乐人回归工程”,主要经济指标均呈两位数增长。2002年预计完成国内生产总值96.8亿元,比增13.6%;工业总产值186.62亿元,比增21.8%;工业用电量11.01亿度,比增23.6%;固定资产投资24.32亿元,比增57.4%;全市财政总收入8.3亿元,其中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5.43亿元,比增11.71%。与此同时,精神文明建设与时俱进,讲求实效,保持了健康有序、积极向上的良好发展势头。相继荣膺全国体育先进县(市)、全国双拥模范城(两次荣膺全省双拥模范城)、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市)、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先进县(市)以及福州市群众文化先进县(市)等荣誉称号。 一、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全面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 长乐市在创建活动中,大力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 一是深入开展理论宣传教育。市委、市政府以贯彻“5.31”重要讲话为动力,全面推进理论学习“3325工程”,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开展了 “三讲”教育、“两思”教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特别是江泽民同志在建党80周年“七一”讲话发表后,全市各级各部门迅速掀起学习“三个代表”、宣传“三个代表”、实践“三个代表”的热潮。党的十六大召开后,市委对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作出全面部署,市五套班子领导分片包点带头下基层,市宣讲团分赴各乡镇、企事业单位、学校进行宣讲,全市上下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十六大精神的热潮。 二是切实加强道德宣传教育。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以德治市、共建文明”系列活动的实施意见》,市委召开了《纲要》汇报交流会,通过组织学习讲座、广播电视宣传,编印读本、专题宣讲、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文艺演出、广场文化,等进行广泛学习宣传。先后印发《文明风采录》、《满意在长乐—职业道德演讲稿汇编》5000多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学习问答3000多份,《“建行杯”公民道德建设知识征答》10000多份。同时,在城区阅报栏、车站、市场、生活区等公共场所设立60多面“公民道德基本规范”、《长乐市民文明公约》和《长乐市民“十不”行为规范》宣传牌,在城区主要街道设立了近100个“以德治市”公益宣传灯箱。以诚信建设为重点,从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公民信用等五个方面入手,全面加强信用环境建设,大力倡导“诚信立业、诚信治业、诚信兴业”。 三是积极组织道德实践活动。以“讲文明、村新风”载体,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公民道德实践活动,进一步修订完善文明公约、市民守则、乡规民约和各行各业的服务规范、岗位守则。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参与春风行动、无偿献血、希望工程、赈灾帮困等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全市共有5000多人次参加无偿献血,筹集资金870多万元用于帮扶困难群众、资助特困生,筹资180多万元建成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全市159名各级党政领导与19个贫困边远山村、275名特困职工结对子帮扶,帮扶面达100%。全市5000多名青年志愿者,为社区、敬老院、五老人员等做了大量的好事实事,受服务对象达5万多人次。各行业窗口单位积极参与“青年文明号助万家”活动,把优质服务从岗位延伸到社区、延伸到家庭,使“讲文明、树新风”活动长盛不衰。 二、以强化城市建设管理为突破口,建设优美有序的生态型城市 以加快建设生态型城市为契机,强化城市建设管理,城市建设出现了三大明显变化,即从最初的净化城市到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从美化城市到提高城市的文化品位,从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到形成文明有序的社会秩序。 一是加大市政设施建设力度。以经营城市的理念,通过实施“阳光工程”,推进市场化运作,先后拍卖土地80多亩,筹集资金近8000万元用于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在新城区建设方面,有14家房地产商通过公开招投标等形式参与开发新城区,新建了11个商品住宅小区。通过旧区改造和新区建设,市区面积不断扩大,由原来的7平方公里扩至近12平方公里。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2亿多元用于城市道路、公园、供水、防洪、排污、环卫等市政设施建设。先后建成了南山、郑和、金刚腿等7个公园;城区日供水能力达15万吨,自来水普及率达100%;筹建城区污水处理场,新建、改造了3座封闭式垃圾中转站和2个排污泵站、28座水冲式公厕;投资2500多万元的车里垃圾填埋处理场正动工兴建;投资665万元建设城区管道燃气工程;新建和拓宽改造吴航路、胜利路、朝阳路、会堂路、南进城路、三峰路等主干街道、河下街内河引水冲污工程。目前,长乐市区排水、排污系统基本完善,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到省定标准。 二是全力营造适合人居的城乡环境。大力实施“海峡西岸绿色明珠”工程。筹措民间资金2500多万元,采用“点、线、面”结合的手法,突出南山精品公园建设这个点,精心勾划峡漳路“绿色通道”这条线,实施“引森林入城、入园、入校”、“拆墙透绿”等绿化工程建设,为城区新增绿地面积25公顷,展现了长乐生态城绿色环境的雏形。据统计,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3.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51平方米,居民群众生活环境和生产环境大大改善,被省政府授予园林绿化先进城市称号。 三是强化城市规范管理工作。在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加大市容市貌管理工作力度,实行“定人、定岗、定时”按路段包干责任制,落实全日制保洁、门前三包、垃圾袋装、摊点管理、周末卫生日等“五项基本功”,提高了路面的洁净程度。推行环卫保洁、绿化养护、内河清理等管理体制改革,通过招投标方式,转让经营管理权,吸引社会力量、民间资金参与城市管理。在交通秩序管理方面,深入开展畅通工程和创建平安大道活动,重点解决闯红灯、乱停车、乱调头、驾驶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章违规问题。完善道路交通标志和隔离栏,在城区设立交通标志牌87面,8个十字路口设置红绿灯,摩托车停放处指示牌130面。开展“交通文明连万家”活动,举办“交通事故案例图片”巡回展,建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绿色通道63条,引导市民增强遵守交通法规的观念。在集贸市场管理方面,推行市场巡查制和“餐桌污染”专项整治,积极推进“农改超”工作,建立了蔬菜检测中心和定点屠宰管理中心,打击伪劣假冒商品。开展“诚信经营户”活动,与市场内经营者签订诚信经营承诺责任书,促进了经营者文明经商、依法经营。建筑工地实行围墙封闭施工和在规定时段禁止施工,对个别“滴、撒、漏”和乱倒建筑垃圾的车辆进行严厉处罚,建筑施工扬尘、嗓音污染、建筑废料得到了较为有效的控制。在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方面,以扫黄打非、清理整顿演出市场、三厅、网吧、游戏机房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和稽查力度。三年来,出动执法检查524次2628人次,收缴非法出版书刊2.1万本、盗版音像制品2.5万片、盗版计算机游戏软件2130盘,查处无证网吧75家,全市电子游戏机经营户由135家压缩到60家,有效遏制了文化娱乐场所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以发展先进文化为着眼点,大力提高城市文化品位 长乐市在文明城市创建中注重城市文化建设,致力弘扬长乐特色文化,浓厚文化氛围. 一是突出发展旅游文化。把历史与文化融入旅游之中,建设郑和广场、重新改建了郑和史迹陈列馆,使之与金刚腿、云门寺、屏山寺等连成一体,打造“郑和之旅”旅游专线。把爱心公园、龙泉寺、显应宫等人文景观串在一起,形成“博爱之旅”旅游专线。筹建市博物馆,开辟董奉、陈振龙、高鲁、郑振铎、潘主兰、周哲文等长乐籍名人专馆,与郑和史迹陈列馆、冰心文学馆交相辉映,展示长乐独特的人文旅游文化魅力。 二是不断完善文化基础设施。运用经营城市的新理念,多方筹资进行大型文化设施的规划建设。市人民会堂、博物馆、图书文献中心、体育中心、金源科技大厦、工青妇活动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等十大标志性工程已进入施工建设阶段。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现有文化设施总面积达19万多平方米,文化馆、图书馆、纪念馆等文化业务用房面积基本达标。18个镇乡都建立了文化站,176个村兴建了文化室和青年之家,乡村兴建影剧院(礼堂)266座,总座位近20万位。全市拥有篮球场230个,排球场36个,网球场4个,门球场39个,游泳池5个,体育设施人均面积达0.7平方米以上,居福州地区各县(市)区前列。 三是努力满足群众文化需求。以迎接新世纪、庆祝建党八十周年等活动为契机,精心组织了“颂祖国、爱长乐”、“迈入新世纪”、“颂歌献给党”、“金刚腿之夜”等30多场丰富多彩的大型群众性文艺活动。认真实施“知识工程”、“书香工程”,全市共捐款68.8多万元,用于图书馆添置藏书,新增图书3万多册。积极组织以“十镇百村千场”为主要内容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组织承办了福州市第十九届戏剧会演暨福州市闽剧传统保留剧目展演、省第十二届运动会举重比赛项目,推动了全市文体活动的深入开展,丰富了农村群众的业余生活。 四是加快街景文化建设。完成城区夜景工程规划方案,筹集社会资金560多万元,建设了南山公园、郑和公园、金刚腿公园夜景、吴航路“长乐知名企业、名牌产品”一条街、冰心名人名言灯箱、郑振铎名人名言灯箱一条街等,有50多个单位制作了特色鲜明的轮廓灯、大型霓虹灯招牌等,特别是南山公园、胜利路街景灯光建设成为长乐市特色夜景亮点。 四、以构建服务型政府为重点,全面提高为人民服务质量 一是深化行业竞赛活动。深入开展以“满意在长乐”创文明行业竞赛活动,以点带面,使强化职业职业道德教育,制定行业规范、强化行业监督。全市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从示范单位向全行业拓展,从行业自建向共建联动拓展,从窗口向机关拓展,从城区向乡镇基层所站拓展。我们连续几年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22个行业进行“千人行风满意服务”测评,测评结果显示,群众对窗口单位“四规范、四满意”总体反映良好。 二是拓展联动网络建设。建立完善“110”社会服务联动系统成立以来,在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助、化解社会矛盾和为群众排忧解难等方面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快速高效、多功能、全方位的综合服务。 三是强化机关文明建设。全面推进亲商型软环境建设,广泛开展创“三优”(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构建一支“干净、干劲、干实,公开、公平、公正,开明、开放、开拓”的新型干部队伍。市委制定了干部待岗制度、干部告诫制度,还出台了整顿会风和镇乡干部考勤及在岗管理的规定等,使干部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启动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建立健全“四牌”工作制度,公开办事制度,实行公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建立投资项目无偿包办制度,提倡“保姆式”包办服务,出台了《关于实行投资项目申报审批手续包办制的若干规定》,推行一个“窗口”对外,限时办理,一条龙服务的做法,大大减少了审批环节和时间;推行末位淘汰制,每季度组织一次对各审批职能部门的绩效评议,对连续两次排在末位的审批职能部门领导实行末位淘汰。通过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了“阳光工程”,2002年吸引内资20多亿元,推动了“长乐人回归工程”,取得了一定成效。 五、以开展基层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城乡精神文明整体上新水平 一是积极推进文明社区建设。在城区35个小区中扎实开展文明安全小区创建活动。三峰小区被命名为全省“文明安全小区”,郑和小区被确定为全省100个高标准文明安全小区示范点。全面推行“一居一段警”制度,组建和扩大小区保安队伍,定人、定岗、定责,实行24小时巡逻;实施小区“技防工程”和“亮灯工程”。以“三清”(清垃圾、清乱张贴、清杂草)为重点,加大小区环境卫生执法力度,全面推行垃圾袋装和全日制保洁,不断完善各种社区服务网点,积极探索社区服务社会化、产业化的新路子。目前小区服务项目已达30多项,形成了集娱乐、商贸、医疗保健等为一体的小区服务网络,极大地方便了小区群众生活。组织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道德”五进社区等活动,在全市各小区内建立“两栏一室”和体育健身场所,并以辖区内广场、公园、文化场所为阵地,开展夏季公园闽剧演唱会,“走进文明安全小区”、“百场优秀影片进小区”等一系列文体活动,丰富了社区文化生活。 二是加强文明单位、文明学校建设。加强各级文明单位日常管理、指导,在全市各级文明单位开展“珍惜荣誉,再创新高”活动,较好地发挥了文明单位的表率、带头、示范、辐射作用。建立结对济困的长效机制,各级文明单位作为发挥关心困难群众和结对济困的表率,与特困家庭签订《结对济困协议书》,采取捐资、捐物、送岗、助学等形式,在生活、就业等方面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群众中去。涌现出5个省级文明单位、2所省级文明学校,19个福州市级文明单位、13所福州市级文明学校。 三是深化军警民共建活动。积极开展军民共建、警民共建和其他形式的共建联建活动,巩固提高全国双拥模范城成果。牢固树立“部队的事特事特办”的原则,共拨款800多万元,支持驻航部队和武警官兵搞好军营设施和菜蓝子工程建设,大力开展科技拥军,帮助驻航部队和武警官兵改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条件。与此同时,驻航部队和武警官兵积极参与地方精神文明建设,共出动1.5万多人次,派出车辆机械1600多台次参加地方经济建设和抢险救灾。长乐市开展的军地双方“共学共实践三个代表”活动,得到省、福州市的肯定,并在全省加以推广。全市涌现了2对省级、7 对福州市级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为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扎实开展以城带乡工作。大力开展“创文明村镇,树文明新风,建美好家园”活动。全市涌现出2个省级文明精品村、1个省级文明乡镇,有12个村被评为福州市文明村,并在全市评出文明户近2万户。以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全面实施“五通、五改、三化”工作,在35个村率先进行拆旧建新,全市三分之一村配备了专职卫生保洁队伍,购置了公共卫生设施。与此同时,认真抓好以金峰、营前农民文化,猴屿、岱边侨乡文化,漳港、文武砂滨海文化和琴江、三溪历史文化为重点的农村文化阵地示范点建设。每年由市财政拨出18万专项资金,用于完善乡镇文化站配套建设,全市乡镇文化站基本已达到了“八个有”(有文化活动中心、有多功能活动厅、有影剧院、有图书室和阅报栏、有业余学校、有科普画栏、有体育活动室、有篮球场),目前绝大部分村居建设了宣传栏、科普画栏、阅报栏,每个月由市委宣传部汇编下发一期宣传资料,占领好农村宣传文化建设这块阵地。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全市238个红白理事会、禁赌协会、妇女禁赌队等群众自治组织深入村居、敬老院等场所,积极宣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神事不办”,在传播文明、开启新风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尤其是殡葬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投资600多万元,完善殡葬配套建设;开展整治“清山挂白”工作,全市清理“三沿两区”坟墓834座,“二重葬”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全市死亡人员火化率达100%,丧葬习俗已逐渐向健康文明方向转化。 六、以机制建设为保障,努力增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效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全面实施“一把手”工程,调整充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由市委书记任主任,制定了长乐市“十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组织开展了增强精神文明建设实效专题调研活动。长乐市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工作机构建设,充实文明办领导班子,改善办公条件,配备工作用车,增加专项经费,文明办各项建设实现达标,使文明办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规划、指导、协调、调研、督查职能得到充分发挥。长乐市文明办被省人事厅、省文明办评为全省先进文明办。 二是健全目标考核机制。长乐市委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党政“一把手”政绩的基本依据之一。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实绩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指标,调动了镇乡干部抓精神文明建设的热情。同时,把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是否突出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劳模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各级领导两手抓的意识。 三是健全投入保障机制。长乐市委、市政府每年都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认真解决水、电、路、环卫、绿化等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2002年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17件,已完成12项,完成投资37404万元,正在动工建设的项目有5项,完成投资650万元。今年长乐市委、市政府将再为民兴办实事15项,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建设,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热情。为保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按全市人均1元标准拨给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专项经费,用于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安全小区、文明村镇等活动。
文明风编辑:徐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