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帜鲜明地树立典型,大张旗鼓地宣传典型,坚持典型引路,发挥榜样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是我省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显著特点和成功经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先后树立宣传了三明市、厦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先进经验,树立宣传了漳州“110”、美岭村党总支、龙岩“120”急救中心、南安地税局等一批艰苦创业和树立新风的先进集体,树立宣传了谷文昌、陈善珉、冯依淼、林炳熙、袁庭钰、王振民、兰秀珍、饶才富等一批具有时代特色和敬业奉献精神的先进个人。在树典型活动中,我们注意把宣传先进事迹和组织学习典型结合起来,把宣传新典型与适时追踪报道典型结合起来,产生良好的反响,形成了抓典型、树典型、学先进、赶先进的生动局面。新中
国成立50年前夕,我省有46个城市和单位受到中央文明委隆重表彰,这是
我省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的生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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