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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但部分群众的生活还有困难,党和政府对此十分关切,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帮助困难群众摆脱困境。为深入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关心困难群众生活、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持久做好扶贫济困工作的号召,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群众中去,进一步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效,我们倡议在福建省城镇开展各级文明单位与特困家庭结对济困活动。
一、采取切实可行、确有实效的济困办法
建议在城镇的每个文明单位或几个文明单位联合与所在地的1户或1户以上的特困家庭结为济困对子。除了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落实特困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费外,每年捐助每户特困家庭一定数额的资金(福州地区不少于3000元人民币)。资助款采用个人捐献与单位支付相结合的方式筹集。根据特困家庭的实际需要,在捐款的同时,捐赠适量的生活、生产、学习物品。
二、建立结对济困的长效机制
建议城镇文明单位与结对济困家庭及其所在的街道、社区签定《结对济困协定书》。结对济困时间可暂定二年或三年为一期,期满后若济困对象尚未脱困,可续签济困协议。
三、建立察访困难群众制度
建议每年春节、“五一”、“七一”等节日,文明单位派出代表察访结对济困的特困家庭,平时以其它形式保持联系,了解他们的生活、就业等方面情况,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尤其是提供必要的就业援助,引导他们开辟增加收入门路,靠自身努力提高生活水平。
四、配合、支持、依靠政府有关部门及街道、社区共同做好结对济困工作
结对济困活动应当以社区为依托。各级文明办应与市、县(区)有关部门及街道密切配合,帮助社区核定特困家庭对象,提供分布情况,组织和发动文明单位研定具体的结对形式、济困措施,因地制宜,逐步推进,把济困工作落到实处,避免形式主义。
五、把人民利益举过头顶、将“人民”二字牢记心中,党政机关的文明单位要做关心困难群众和结对济困的表率
各级党委宣传部、文明办积极参与这项结对济困活动,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特困群众解难,以密切联系群众、真心实意为困难群众办实事的行动,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
中共福建委宣传部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
二00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选自:《文明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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